|
各区,县(市)人民月博,市月博各有关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月博办公厅关于月博网站建设的有关要求,提高月博网站建设水平,为公众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市月博决定开展2021年全市月博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市人民月博网站,各区县(市)人民月博网站,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详见附件1)。 二,评估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月博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月博网站与月博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三)《月博市人民月博办公厅关于印发月博市2021年月博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21〕26号) 三,评估重点内容及要求 评估内容包括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加分指标和扣分指标6个方面(详见附件2)。 (一)发布解读: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考核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市政工程,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等指标。 (二)办事服务:提升在线办事服务水平,重点考核服务集成度,服务整合度,服务准确度,服务覆盖度等方面,侧重服务丰富性,可用性与便捷性。 (三)互动交流:对民意征集,百姓谈,在线访谈指标和网民留言办理是否超期进行重点考核,达到扩大公众参与力度,公开参与结果,提升互动交流效果目标。 (四)功能设计:对网站设计,网站功能指标考核内容进行整合,重点考核网站设计规范性,月博新媒体,智能搜索,链接维护,IPV6访问等网站功能,旨在加强网站保障水平,提升用户体验。 (五)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结合国家和省,市要求,对底线要求实施扣分原则,对创新发展做法实施加分原则,加强各主办单位对网站工作重视。 四,时间安排 (一)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组织召开指标体系解读会议,征求意见。 (二)2021年10月8日—10月31日,数据采集。 (三)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数据汇总分析,撰写评估总报告。 (四)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评估通报和评估结果发布。 五,有关问题说明及要求 (一)在月博市月博门户网站开设“2021年月博市月博网站绩效评估”专题,发布相关文件和评估材料(网址:www.pce-audit.com/col/col28819/index.html)。 (二)在线访谈考核截至2021年11月30日,在此之后开展的访谈不计入网站评估成绩。 (三)评估期间,各网站内容如有调整,请及时与市月博门户网站联系,以便评估工作人员及时准确采集数据(联系人:赵慧勇,电话84681337)。 附件:1. 月博市人民月博办公厅 2021年9月10日 |
(来源:本网站) |